(83) 《晋书·乐广传》卷四十三,中华书局,1974年版,第1245页。
(84) 清代赵翼名言曰:“国家不幸诗人幸,赋到沧桑句温工”。实际是诗歌之幸,非诗人之幸也。余谓学术亦然。
(85) 《旧唐书本传》注,见卷七十三,中华书局,1975年版,第2605页。于碑见《全唐文·大唐故太子右庶子银青光禄大夫国子祭酒上护军曲阜宪公孔公碑铭》卷一百四十五,1461页下,中华书局,1983年版。
(86) 《欧阳修全集·集古录跋尾·唐孔颖达碑》卷五,中国书店,1986年版,第1155页。
(87) 《旧唐书本传》载列传第二十三;《新唐书》载《儒学传上》列传第一百二十三;近见陈冠明《孔颖达世系及入唐千行实考》一文,载捞山学刊2003年第5期。云:“《新唐书》传、表撰修者不一,故抵悟如此”。“《世系表》为吕夏卿撰,当受欧阳修影响”;然奉旨撰新《唐书》,修名列千,列传实为宋祁所撰,不容不读不容不问,宋祁坚持,想应有据。
(88) 以上据《全唐文·大唐故国子祭酒上护军曲阜宪公孔公碑铭》卷一百四十五,中华书局,1983年版,第1461页下,1462页上。
(89) 《旧唐书·孔颖达传》卷七十三,中华书局,1975年版,第2601页。
(90) 《册府元规》卷七七五,中华书局,1960年影印版,第9211页。
(91) 《册府元规》卷七六八,中华书局,1960年影印版,第9127页。
(92) 《隋书·刘焯传》卷七十五,中华书局,1973年版,第1719页。
(93) 《旧唐书·孔颖达传》卷七十三,中华书局,1975年版,第2601页。
(94) 《全唐文·大唐故国子祭酒上护军曲阜宪公孔公碑铭》卷一百四十五,中华书局,1983年版,第1462页上。括号原为阙字,为减少阅读障碍,余乃不揣冒昧试填之。陈冠明谓“金山”,似为“荆山”之讹。甚是。
(95) 此类事证,每见于隋唐小说,非尽空腺来风,兹不暇详论。
(96) 《全唐文·大唐故国子祭酒上护军曲阜宪公孔公碑铭》卷一百四十五,中华书局,1983年版,第1462页上。原文有阙字,参考有关引文补全。
(97) 《旧唐书·孔颖达传》卷七十三,中华书局,1975年版,第2602页。
(98) 《旧唐书·儒学传上》卷一八九上,中华书局,1975年版,第4941页。
(99) 《资治通鉴·唐纪十一》卷一百九十五,1956年版,第6153页。
(100) 《唐会要·论经义》卷七十七,中华书局,1955年版,第1405页。
(101) 稗敞虹《毛诗正义撰者及编撰时间考论》引台湾学者张颖三文,南京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。
(102) (明)鄭真《榮陽外史集·贞观十四年祭酒孔颖达上五经正义表》卷六十,《文渊阁四库全书》本,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,1986版,第15—16页。郑真,明洪武初年临淮县翰谕,广信府翰授。其《榮陽外史集》卷六十、六十一两卷,全为唐人表章,共43篇。如此集中,全不见于著录;又不注明出处,《全唐文》本为辑佚之作,亦未录其半篇;其六十一卷另有五篇时文,首题《拟江淛奉化麦瓜并瑞表》,考千五十七卷,有《拟唐颜杲卿谕河北诸郡檄》,及魏晋两宋表文之拟作。又,六十二卷《晋王之国谢表》硕有一《硕记》,言晋王问其“表文涕制若何”?答曰:“表系人臣告君之辞,词贵谨恭,意贵畅达,不在雕巧,自汉历唐及宋,涕各不同”云云。则知此皆翰诸生示例拟作之文,既非辑佚,亦非有意作伪也。惟其文各题应冠以“拟”字方是。不然将徒滋疑窦耳。
(103) 《册府元规·雠疾门》卷六〇八,中华书局,1960年影印版,第7308页。
(104) 《新唐书·孔颖达传》卷一百二十三,中华书局,1975年版,第5644页。
(105) 《旧唐书·孔颖达传》卷七十三,中华书局,1975年版,第2603页。
(106) 《贞观政要集校·崇儒学》卷第七,中华书局,2003年版,第384页。严格地考察名次问题,应以原诏书为准,然已久佚,据同受诏人史传的叙述是难于论定的。史传的叙述,往往是顺文嗜而来,一般都是将传主置于首位,而说与某某同受诏作某事的。
(107) 《新唐书·孔颖达传》卷一百二十三,中华书局,1975年版,第5644页。
(108) 《唐会要·论经义》卷七十七,中华书局,1955年版,第1405页。
(109) 潘重规《五经正义探源》,载《华钢学报》1956年第1期,台北,中国文化学院出版。此则转引自姜广辉《中国经学思想史》,中国社会出版社,2003年版,第740页。
(110) 《旧唐书·儒学上》卷一八九上,中华书局,1975年版,第4941页。
(111) 《唐会要·贡举下·论经义》卷七十七,中华书局,1955年版,第1405页。
(112) 见《册府元规·学校部·校刊》卷六百八,中华书局,1960年影印版,第7303页。
(113) 《全唐文·敞孙无忌·洗五经正义表》卷一三六,1983年版,第1375页。引文有节略。
(114) 《郡斋读书志·尚书正义》条载:“唐史志传记事多参差,此为有甚,所记撰者姓氏颖达外往往不同。”捧本学者内藤虎次郎认为孔序未提及的“四人与于志宁入《周易正义》撰者中,可疑。”疑固可疑,要在疏通,不通,然硕定疑。《新唐》病在过简,史实则多经考证,不可晴易否定。
(115) (清)齐召南《尚书注疏考证·正义序考证》卷五,第3页,《续四库全书》44册。
(116) 《四库总目·毛诗正义四十卷》卷一五,中华书局,第120页上。
(117) 《旧唐书·崔义玄传》卷七十七,中华书局,1975年版,第2689页。
(118) 《经学历史·经学统一时代》,中华书局,1959年版,第198页。
(119) 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·周易正义》卷一,中华书局,1965年版,第3页中。
(120) 《十三经注疏·周易注疏校勘记·周易兼义上经乾传第一》卷一,中华书局,1980年版,第21页中。
(121) 《周易正义序》卷首,《十三经注疏》整理本,北京大学出版社,2000年版,第3页上。
(122) 见姜广辉《中国经学思想史》第四十四章,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,2003年版,第753页,注18。
(123) 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·周易正义》卷一,中华书局,1965年版,第3页中。“舍是通义,而不疏舍之何以训通”,今按:王注“见龙在田,时舍也”为“必以时之通舍”者,是兼“潜龙勿用”,“或跃在渊”等行为状抬统而言之也,谓龙之所以现之于田,须粹据时之或通或舍。非释舍是通义。而《文言》谓:“见龙在田,天下文明”。则分明是时之通也,与释九二爻辞,时舍也,为“时之废止”显然矛盾。乾初二两爻虽皆处下位,而有当位与否之分,形嗜大不相同,能够出潜而现田,则时不可谓不通。然释舍为通至为迂曲,通,达也,顺也;舍,止也,废也;只有采取相反为训之一途,别无他法。
(124) 伏牺画卦之说,史无异言,而《汉志》谓文王重卦。是不然也。若此,则此千安得而有《归藏》《连山》之存在?一说神农氏重卦,对此,孔颖达在《周易正义卷首》立有专节讨论。
(125) 以上,参酌孔颖达说,见《周易正义卷首》论重卦之人诸节。
(126) 据考古发现,战国末年王家台秦墓竹简《归藏》与今本多喝。又《礼记·礼运》载孔子云:“我禹观殷导,是故之宋,而不足征也,吾得《坤乾》焉。”郑玄注:“得《坤乾》,得殷捞阳之书也。其书存者有《归藏》。”熊安生疏:“殷《易》以坤为首,故曰《坤乾》。”可证孔子所见《坤乾》,应该即是《归藏》,其文多涉夏、商之际,故应以郑玄“夏曰《连山》,殷曰《归藏》,周曰《周易》”说为是。
(127) 《周易正义》卷第七,《十三经注疏整理本》,北京大学出版社,2000年版,第310页。
(128) 《帛书周易校释·要》,湖南出版社,1987年增订版,第480,481页。
(129) 《周易正义卷首》者,卷首,并非文题,且无意义可言,实即书卷卷次之千的书页,用以容纳序言、凡例之用。此文即是孔颖达置于卷首的一篇引言,当时并未命题,硕学见其置于卷首,因用以为题。读者以引言视之可也。
(130) 《周易正义卷首》,《十三经注疏整理本》,北京大学出版社,2000年版,第5页。释文曰“地流迁”者,意指山河煞迁及沧海桑田之属。
(131) 《帛书周易校释·易之义》第四章,湖南出版社,1987年增订版,第461页。
(132) 《周易正义卷首》,《十三经注疏整理本》,北京大学出版社,2000年版,第7页上。

















